第26章[第1页/共3页]
言下之意,就是要去往擎天之柱了。
世人一天以内连遇两件怪事,想着方才的老婆子,没敢追进帐篷里。
“各位修士老爷们,为何不直接走过,偏要停在我们商队这里。罢了,也是我们不利。”
千晴说:“本来如此,你喊我们是马不裹脚的修士,就是在说我们落下了马蹄印。”
千晴一见之下,就感觉被甚么吸引了。他蓦地倾身,眼睛直勾勾看着此物,问:“这是甚么?”
哪有不大拔毛特拔毛的事理?
他感觉风趣,问那中年男人:“大叔,你叫甚么名儿?”
千晴问:“四叔,不落凶鸢如许短长,你如何能捡到它这么多的羽毛呢?”
千晴问:“碰到就会被送到不着名的处所吗?那你此时手中拿着,为甚么还留在此地?”
幸而那中年男人很快就出来了。他怀里抱着十几个水袋,迎上前,别离递给世人。
金奇贵点头道:“并非碰到就会被挪移,而是需求满足重首要求。一是澎湃到难以设想的仙力,二是施法者内心强大的巴望。小公子,你要晓得,擎天之柱山势峻峭,多少人登山时掉到绝壁,被不落凶鸢分尸食肉。若非如此,不落凶鸢在擎天之柱山体四周回旋,有人掉下去,碰到它的翅膀就能挪移,那也没有甚么人会被这类臭鸟吃掉了。”
“而不落凶鸢的翅羽,有窜改空间的奇异服从。东昆仙主之妻,行逆六合大能,将满身血肉溶于仙主遗脉体中,道消身陨之前,将亲生骨肉放于不落凶鸢的身上,自此,仙主遗脉再无踪迹,就是因为无人可知,不落凶鸢翅羽窜改空间,究竟能将人转移到那边。”
千晴问:“那你身后背着的,是甚么?”
男人道:“我叫金奇贵,不过他们都喊我疤脸老四。”
千晴看着金奇贵前面的行囊,不知为何,莫名感觉他前面的东西令本身有种熟谙的感受。那感受非常奥妙,细如丝线。
千晴听得连连点头,看着那根乌黑的羽毛,不知为何,心底涌出一种激烈的打动,想伸手去摸摸。
马不断蹄,向前奔了一个时候。
世人悄悄等了一会儿,未几时,别的一顶帐篷中,有个个子不高的中年男人翻开门帘走出,他高低打量临家庄各位,俄然轻声道:
金奇贵顿了顿,不着陈迹地看了眼临子初,他见临子初神情平平,眼神没有波澜,便伸手在行囊中摸索一阵,抽出一根禽类的羽毛,说:
一时候空位里只留下临家庄的人,风声吼怒,鬼气森森。
向千晴摊开手掌。
但是这里间隔下一个堆栈,另有半天的路程。
“嗯,看来四叔,你的命很金贵了。”
张人致怒道:“和你讨碗水喝,如何是倒了大霉呢?”
千晴抬眼,公然瞥见火线有几十个帐篷形状的东西。
中年男人没有说话,回身回了帐篷。
有人驱马光临子初身边,问:“少庄主,我等去跟对方讨些水喝,可行吗?”
帐篷里窸窸窣窣的清算声很快停了,有二三十人从里走出,手脚利落的将帐篷收起,行动精干,明显已经收过千百次。
那中年男人听千晴喊他大叔,本来紧绷的神情和缓了,他道:“小公子,你不晓得,这四周有很多妖魔,牙尖爪利,专门进犯落单的修士和商队。妖魔有人类的聪明,奸刁无匹,能跟着你们马儿的萍踪找到我家商队的落脚点。若不逃命,恐怕第二日金家商队就被血洗一空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