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韩非和法家(1)[第1页/共3页]
韩非之前的商君已经说过近似的话:“民道弊而所重易也;世事情而行道异也。”(《商君书・开塞》)
这类心机状况,对于中国哲学影响很大。以是从孔子的期间起,多数哲学家都是诉诸当代权威,作为本身学说的按照。孔子的当代权威是周文王和周公。为了赛过孔子,墨子诉诸传说中的禹的权威,传闻禹比文王、周公早一千多年。孟子更要赛过墨家,走得更远,回到尧、舜期间,比禹还早。最后,道家为了获得本身的发言权,打消儒、墨的发言权,就诉诸伏羲、神农的权威,传闻他们比尧、舜还早多少世纪。
天子、诸侯高高在上,不直接与百姓打交道。如许的事情交给大夫们措置,每个大夫统治着本身领地内的百姓。大夫的领地凡是都不大,人丁也有限。以是贵族们统治他们的百姓,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小我为根本。因而采取科罚,以包管百姓从命。我们能够看出,在先秦封建社会,人的干系,不管尊卑,都是靠小我影响和小我打仗来保持的。
韩非以为,这三者都是不成贫乏的。他说:“明主之行制也天,其用人也鬼。天则不非,鬼则不困。势行教严逆而不违……然后一行其法。”(《韩非子・八经》)明主像天,因为他依法行事,公道忘我。明主又像鬼,因为他有效人之术,用了人,人还不晓得是如何用的。这是术的妙用。他另有权威、权力以加强其号令的力量。这是势的感化。这三者“不成一无,皆帝王之具也”(《韩非子・定法》)。
这一章,以韩非代表法家的颠峰。韩非是韩国(今河南省西部)的公子。《史记》说他“与李斯俱事荀卿,斯自发得不如非”(《老子韩非传记》)。他善于著书,著《韩非子》五十五篇。富于讽刺意味的是,秦国比别的任何国度都更完整地实施了韩非的学说,但是他恰是死在秦国的狱中,这是公元前233年的事。他死于老同窗李斯的政治暗害,李斯在秦国仕进,妒忌韩非在秦日趋得宠。
新的环境带来了新的题目。当时各国诸侯面对的都是如许的环境,自孔子以来诸子百家共同尽力处理的就是这些题目。但是他们提出的处理计划,多是不敷实际的,不能实施的。各国诸侯需求的不是对百姓行仁政的抱负纲领,而是如何对付他们的当局所面对的新环境的实际体例。
中国人尊敬畴昔的经历,这个传统或许是出自占赛过多数的农业人丁的思惟体例。农夫牢固在地盘上,极少迁徙。他们耕作地盘,是按照季候窜改,年复一年地反复这些窜改。畴昔的经历足以指导他们的劳动,以是他们不管何时若要试用新的东西,老是起首回顾畴昔的经历,从中寻求先例。
当时有些人对实际的实际政治有深切的了解。诸侯常常找这些人打主张,如果他们的建议行之有效,他们常常就成为诸侯信赖的参谋,偶然候竟成为辅弼。如许的参谋就是所谓的“神通之士”。
这类把汗青看作窜改过程的观点,在我们当代人看来,不过须生常谈。但是从它在当时反对了当代中国其他各家风行的学说看来,实在是一种反动的观点。
由此可见,把法家思惟与法律和审判联络起来,是弊端的。用当代的术语说,法家所讲的是构造和带领的实际和体例。谁若想构造群众,充当魁首,谁就会发明法家的实际与实际仍然很有教益,很有效处,但是有一条,就是他必然要情愿走极权主义的线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