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 史无前例[第1页/共2页]
而狗蛋的血液里,却有足足十只虫子!
话音刚落,局长“嘁”了一声不屑道:“你都说是蛊毒了,又如何能证明不是你下的呢?”
话毕,一个穿戴白大褂的法医,推着二狗与狗蛋的尸身从小门走了出去。
叶秋达到偏厅时又引发了一阵骚动,闪光灯咔咔的闪个不断,刘忠平低喝一声:“温馨!”偏厅里的人顿时都不再吭声。局长一见更是气的半死,没想到刘忠平说话竟然比他这个局长还管用。
刘忠平见此象眯起了眼睛,叶秋说得不错,当今只要苗蛊能杀人与无形之间。可即便是再有经历的苗医,也起码要在死者身材上开起码四道伤口,才气确保蛊虫尽快流出体内。
叶秋透过墙壁,瞥见了门外密密麻麻看热烈的人和记者。
苗王走上前去,两指并拢,在狗蛋身上摸了半晌,面色一凛。
叶秋也感觉节制不住它,归正已经有摄像机录了下来,干脆用力朝地上一摔,不料蛊虫喝饱了血,就如同一个水气球般,叶秋使得力量又大,蛊虫爆体,血液溅的四周都是。
“母虫,幼虫,只食施蛊人与客体之精血,不然,亡。”
这下警局就如同菜市场普通,一下拥堵进数不清的媒体记者,大厅里被拷在椅子上的小偷地痞起哄似的吹起了口哨,另有功德儿的作势要掀记者裙子。
叶秋微微一笑,身后的苗王便从人群中走了出来。
记者们恍然大悟,叶秋又取出林沐的手机,将林木森掳喽啰蛋的照片对准摄像机。
叶秋只感觉五脏炸裂,呼吸都不均匀了。
复又取出一个白桶,瞅准蛊虫游动的方向,一刀剖开了二狗的脚掌。
林沐也拿着一串钥匙风风火火的像叶秋跑来,翻开了房间的门,小声对叶秋说:“看你的了!”
局长本不想露脸,他可不想在这类机会下上电视被骂的狗血淋头,现在的环境确切逼着他不得不出面。
一旁的林沐惊呼一声,按理来讲二狗已经死了两天,血液应当已经凝固住了,而在叶秋割开二狗的脚掌后,血如泉涌,仿佛有甚么东西在帮忙二狗血液循环似的。
叶秋低头向二狗、狗蛋默哀三秒,收回无上法眼,屏息凝神,从一旁万一筹办好的手术包中取出了一个手术刀。
说罢,苗王举起叶秋的手,道了声:“失礼了。”便飞速的在叶秋手上划开一口,将叶秋的血滴在幼虫之上,幼虫翻滚了两下,便化作了一滩血水。
“这是我族苗蛊,母虫由施蛊人以血豢养,幼虫存客体可听施蛊人号令。”
估摸着将近四点了,等了差未几五分钟摆布,一名差人正步走向正门,极不甘心的拉开了锁,在闪光灯照向他之前,换上了一副子虚的笑容。
叶秋沉重的点点头,苗王内心哀叹,手起手落,狗蛋指尖便开了个细口,苗王复又点了根不着名的草放在狗蛋手上,不出半晌,一条接一条的的幼虫便都奔涌而出。
话毕场内公然温馨了很多,刘忠平冷哼一声,带头向偏厅走去。
“我能够证明。”
叶秋浅笑着点点头,这场戏,他必然会好好唱下去的。
记者刹时叽叽喳喳炸开了锅,苗王平时深居简出,只在电视上开大会时才露个面。没想到竟能把他也给请来,此次的消息可谓是爆点实足了。
昔日里差人都是两警棍就让他们温馨下来,但眼下摄像机明晃晃的对着,谁都不敢乱来,顿时乱成了一锅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