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奔袭(上)[第1页/共3页]
可惜这活计也因很多年不做而有些手生,又兼夜里看不清楚,只能将眉眼装成个大抵。不过也恰是因为如此,马脚不轻易被发明。
有人大喊:“得秃发磐首级者,赏钱十万!”
太久未曾做过这等事,竟手生了很多。
雄师驻扎之时,以粮车辎重为拒马围布四周。
“不当么?”公子发明了我的愣神,问道。
这令我非常遗憾,早知公子另有如此筹算,我会想一个流血少些的战略。因为军士动手太重,乃至死尸上的衣服大多染了大块血渍,就连活口的衣服也脏污不堪,要找出像样的衣服实在不易。
我大口喘着粗气,歇了好一会,看看四周无人,将他拖进四周的高草丛里,再把马匹也藏好。
我只得将弩收起,乖乖地躲到他身后。
公子虽搅乱了秃发磐的局,但天亮期近,鲜卑人不会一向被乱来下去。荀尚的兵马颠末先前的劫营,已伤了元气,而公子只带了八百人,就算合兵一处,想退回遮胡关也须得与鲜卑人恶战一场。
秃发磐大惊,正不知出了何事,另一边乱象又起。
只见大火伸展,浓烟滚滚,到处是错愕失措的军士,摆脱了缰绳的马匹在营内冲撞,混乱不堪。
他的腰上另有一只腰牌,我顺道也挂在身上。
不过当下,这些都用不着。
鲜卑人不像中原那样,喜好给统帅配个大旗,幸亏混战时奉告统统人大将首级在此。不过,仍有迹可循。比如,他们都喜好高瞻远瞩,逗留在高处。再比如,他们传令靠发号,而吹号角的人,普通就在主帅身边。
公子常日习武甚为踏实,又有几个技艺高超的保护贴身庇护,虽是头一遭上阵,但平凡人很难伤到他。而沈冲则不一样,他的技击毕竟不是刚强,让他上阵打杀实在难堪。而突入敌阵以后,面对四周胶葛,侍卫一旦顾此失彼,他则伤害更甚。
他鲜卑衣袍上有些脏,染了大片的血迹,不晓得是本来有的,还是方才拼杀时留下的。所幸他未受伤,暗淡的光照中,可见双眸熠熠。
“到我前面去!”公子喝道,说罢,策马奔向火线。那声音中气实足,仿佛一头初度尝到血的幼兽,镇静而不容违背。
公然,合法混战之时,我看到沈冲中间一个军士被刺倒落马,一骑朝他直冲畴昔。我忙策马,举起手中的弩,将那人射下。
那人猝不及防,被我带着摔落在地上,压在身下。他明显未曾学过如何拆这等杀招,挣扎着想喊,倒是徒劳。我的手臂死死箍在喉咙上,他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。我用力力量,另一只手将他的头一掰,只听颈骨折断的声音传来,他马上瘫软了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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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望了望天气,事不宜迟。未几,跨上了百夫长的马,咤一声,持续往前。
他实在并不太附和假装鲜卑人的做法,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此法利大于弊。八百人要偷袭十数倍于己的敌众,耍些心眼乃是需求之举。
隆隆的蹄声由远及近,上万匹马俄然突入鲜卑人当中。那些都是鲜卑人留作预备的战马。鲜卑人善于奔袭,出征时必备马换乘。这些战马被人从藏身之处用炊火摈除出来,惶恐失措,有的身上绑了火把,有的缰绳被连到了一起,嘶叫着,将人马撞开、绊倒,刹时将鲜卑人阵脚冲乱。
这般风险实在太大,我须别的筹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