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第一个觉醒的读者[第1页/共2页]
一万五千字,楚歌分红五章,直接在阅点中文网的背景颁发了出去。
就在张少杰寻觅新书的时候,俄然发明了一个非常逗逼的书名。
这些字体和标记构成的故事,竟然能够让人不知不觉进入一种空灵的状况。
考核通过后,楚歌肚子已经开端咕噜咕噜的叫了,他决定还是先去内里吃点东西再说,老是吃泡面也没甚么营养。
网文作品千千万,可读者仍然感遭到书荒,找到一本好的粮草,真的是一件不轻易的事情!
一个普通扑街作者的码字速率,一个小时大抵也只要一千五摆布,快点的能达到时速两千,大神能达到时速三千,因为作者写作不但单只是码字,还要思虑剧情,构思铺垫,别的还不能有错别字。
能看到他白叟家的书,也是一种特别的机遇!
当然,如果是碰到写的特别合适胃口的,他还会打赏个十块八块,全当是给作者的鼓励!
一想到这里,张少杰就感觉本身发明了一个天大的奥妙。
但是现在,楚歌一个小时码了一万五,还没有任何错别字,固然剧情文笔仍然是普通般,但也足以笑傲江湖了!
足足过了一个小时,楚歌才从这类诡异的状况中复苏过来!
电脑上构成的字体,每一个笔划和标记,都仿佛带有一种特别的神韵。
楚歌翻开了写作软件,双手放在键盘上,噼里啪啦的开端敲击键盘。
这本书的故事,他筹算以他本身为原型,配角从一个扑街作者开端,不测获得金手指,一步一步生长为宇宙至尊的故事。
固然对这个奇葩书名的书并不感兴趣,但他还是筹算点出来瞥上一眼。
“神仙?妖怪?还是・・・・・上帝?”
“能写出如许一本书,能让读者看书的时候不知不觉中觉醒异能,这到底是甚么样的存在,才气写出如许的一本书啊!”
而此时,他才发明本身竟然不知不觉中码了整整一万五千字。
张少杰心中猖獗吐槽,但还是感觉看完一章尝尝。
随后,他拿动手机的右手俄然冒出了一团火焰!
写书之前,首当其冲的就是给作品取个书名,现现在起点阅点中文网的作品众多成灾,甚么样的书都有人写,想要让读者面前一亮,就必须与众分歧!
当键盘的敲击声响起的一顷刻,楚歌就发明本身进入了一个非常诡异的状况。
张少杰兴趣缺缺,合法他筹算退出页面,寻觅其他新书的时候,心内里却俄然生出一股诡异的还想要看下去的动机。
第一章,天降体系。
很浅显的文笔程度,情结普通,故事普通,论述伎俩普通,勉强算得上语句连贯,没有甚么太扎心的毒点,但也没甚么亮点。
关了电脑,楚歌分开了出租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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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让这位大神晓得本身的存在,说不准另有机遇被他白叟家收为弟子,今后踏上修仙之路。
“读者看我书能成神?这特么也能被当作书名?现在的作者啊,为了吸引读者搞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,不管你书名取的如何样,你如果内容不可,还不还是扑街?”张少杰内心不屑的腹诽道。
但是真真能看的出来的书,倒是极少极少。
一万五千字,这速率・・・・・・秒杀网文界百万作者。
镇静,冲动,严峻,血液沸腾!
感受本身与六合天然相连,氛围中仿佛多出了一些敬爱的小火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