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葡萄酒与肉夹馍[第1页/共3页]
燕幕城渐渐把馍放回盘子里,叹了口气,“老板娘,你还是给我换一个端庄点的馍吧,要不我去别家。”
夏曼古丽又忍不住大笑起来,“笨伯,你真是个笨伯,葡萄酒要用舌尖浅浅地喝,哪像你一样驴饮!”
她那一截暴露肚挤眼的妙曼腰肢,惹得四周的男性牲口都像青蛙一样鼓圆了眼睛,这里的胡人老板娘但是美食街里远近闻名的一枝花,很多人就是冲她的艳名而来,传闻她不但人美,舞姿更是勾魂。
现场的门客们又泪流满面,这葡萄酒传闻是本店的镇馆之宝,别说他们,就连长安的官二代前来,也没捞着喝上。
作为长安美食街最大的一家胡人肉夹馍面馆,女掌柜夏曼古丽在一名特别客人来了以后,神采包就立即亮了。
他深呼吸,谨慎翼翼卷着舌尖,如蜻蜓点水般尝了尝醇红的杯中酒,公然感刻苦涩中带着一股神韵绵长的甜美。
恨不得冲畴昔将他爆扁一顿。
当第一缕晨光斜照长安城墙,这里大街冷巷早已人声鼎沸热烈不凡。
燕幕城眉毛一扬,嘿嘿笑了起来,“我此人脾气古怪,就喜好浪迹天涯自在安闲,老板娘的情意,鄙人感激涕零。”
自从博望候张骞斥地丝绸之路以来,长安城的各式贸易日渐繁华,不但西域的贩子来了,另有安眠人(伊朗人),大食人(阿拉伯人),乃至悠远的大秦(罗马人)等等,都带着如黄河之水滚滚不断的歌颂来到这个天下上最斑斓的都城。
夏曼古丽笑得花枝乱颤。
她把酒轻推到桌前,脆声说:“这是我故里楼兰特酿的葡萄酒,你尝一口。”
厥后这些西域人别出机杼,在馍夹肉放入他们带来的特产,发明了葡萄夹馍、胡瓜夹馍、胡萝卜夹馍的等等。
……
……
可惜这几年来,她俄然很少跳了。
瞥见比黄金还精贵的美酒竟然被这不识货的土包子吐了一地,在场见过世面的胡商们都是心碎了一地。
“滚,甚么奥妙?还不是干你们臭男人自命的侠义破事,我说你也老迈不小,也该攒钱娶个媳妇,我这正缺一个小跑堂,每天好酒好肉,过年另有新衣服穿。”
不管是方知不知情,对她来讲,已经是一个不小的胜利。
“哈哈哈”
“你敢!”夏曼古丽重重一拍桌子,她叉着腰,敏捷地让小二上了两个原汁原味的肉夹馍,再亲身端来两杯葡萄酒。
手里正捧着一个白馍冷静发楞。
“这酒有点意义,咦,你脸如何这么红?”他笑着发明面前的老板娘脸上除了酒红外另有一种特别的红。
“这噗通倒是很甜,但是你在摸内里仿佛还放了一种辣舌头的东西。”燕幕城苦笑着说,还用心伸解缆红的舌尖。
更可爱的是,作为当事人,阿谁蓝衣服的穷小子对本身拉的一屋子仇恨浑然不觉,还是捧着个白馍发怔。
……
夏曼古丽轻笑着碰了对方的杯子一下,将嘴唇放在杯子边沿浅浅呷一口,一抹红晕在两颊若隐若现。
在女人眼里,他应当是那种第一眼平淡第二眼诧异的男人。
酒就装在透明的杯子里,红得刺目。
七年后的长安。
“如何,老娘新发明的葡萄夹馍你不喜好吃?没想到你破衣服里竟然裹着一张令媛蜜斯的嘴。”
燕幕城并没有立即喝酒,而是猎奇地把玩这透明的杯子,老板娘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“这杯子是用玻璃做的,叫做玻璃杯,装葡萄酒喝最有滋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