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子系中山狼[第1页/共3页]
陈小洛的手紧紧拽着缰绳,抬高重心死死趴在马背上,谁特么要当船王谁来当,老子不想干了,如果不是为了银子方才就该一走了之。
他谨慎翼翼的歪着头,问前面牵马的白叟。
关因而哪位王爷目前尚无定论,不过这位王爷代替天子巡守四方,赏善罚恶,保佑风调雨顺,国泰民安,近似钦差大臣,享有“遇县吃县,遇府吃府”之荣。
“小洛哥……”
白叟只感觉面前一黑,气的浑身颤抖,他不傻天然晓得陈小洛骂的是谁。
漂向远方……
绕你妹啊。
王婉清挤过人群,
女子摇点头,
算不算工伤,
“帮你妹啊!”
茱萸湾外,
“我说另有多久到?陈小洛扯着嗓子。
公然天佑我也,
陈小洛写一个字,他便大声念一个字,如果陈小洛写的狗屁不通,他定会一口吐沫星淹死陈小洛。
四周人轰然大笑。
女子微微一笑,正要开口欣喜,俄然发明不远处河面上若隐若现有一艘纸船。
“我路过这里,川资用尽,赚些川资罢了。”
“堂弟谦善,都说高煦擅武,堂弟擅文,哥哥倒是班门弄斧。”华服少年。
都城中爱好玩耍的公子哥们也可贵出个远门,来到这京口瓜洲一水之间。
字还是是那么的丑,
“笔墨拿来。”
一个肥胖的少年坐在画舫之上,躬身笑道。
“如何出来了?我做的诗不好?”
“另有多久到……”
“船王老爷为民祈福,累之而至,可歌可泣。”
万一,
朱允炆明显也瞥见,
下人拿来笔墨,陈小洛大笔一挥,在船帆上写下他的祈福诗。
一载赴黄粱。“
旗牌队后便是主持的白叟牵着“红公马”,马的背鞍上披着大红布,上面稳稳铛铛的坐着陈小洛。
不晓得绕了多少圈以后,
陈小洛写完,大笔一挥,趁便在船尾签下陈小洛三个大字。
波光粼粼,河面之上画舫划子络绎不断,本日是重九之日,风雅之人也喜幸亏这一日附庸风雅。
“你……你……额……”
一场诗会,已然飞腾迭起。
咦……
在他看来,如此简朴粗鄙的对法,有失风雅。
不会骑马很奇特吗?
“哎呦,可真是头一遭啊,船王老爷竟然晕马。”
“……”陈小洛。
祈福个屁,这个老头用心假装听不见说话,绕了这么多圈,陈小洛恨不得一脚把这故乡伙踹进大运河。
一起踩畴昔就搞笑了。
脸先着地会不会影响花容月貌,
他方才所做一首诗,引得身边世人一阵赞叹,几杯琼酿下肚,飘飘欲仙。
得——志——便——便放肆?”
屋里那些公子哥们所做的诗句陈词谰言没法入耳,只要华服少年和阿谁胖少年的诗还尚可一观,不过也都是凄惨痛惨戚戚哀叹婉约一类,毫无新意。
另一端三五歌女簇拥着一个华服少年,少年玉面微醺,有了几分醉意,仿佛健忘常日谦恭之态。
海员前面是四位壮汉扛着一块写着“瓜洲镇”夺目大字的大牌,大牌以后便是旗牌队,这些旗有红黄绿三种色彩,上面写着“躲避”,“寂静”字样,也有“帅”旗,“令”旗。
好丑的字,白叟一脸不屑。
没成想一摸荷包,内里明显比他的脸还洁净,朱允炆满脸涨红。
华服少年惊奇,